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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2007年09月05日

    各镇、公司、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顺应我区经济跨越式、超高速的发展态势,同时也是为了满足广大已获得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的企业家的强烈需求,顺义区工业局(北京市顺义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地方工作站)决定于20079月中旬举办“全国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证级别——全国高级职业经理人。

二、申报条件和对象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从事企业管理岗位工作满十五年,并且具备五年以上从事企业总经理级、副总经理级或经营单位经理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的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

2、已取得通用(中级)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并具备从事三年以上企业总经理级、副总经理级或经营单位经理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企业经营管理业绩突出,申报认证人员的学历、职称及工作年限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本课程体系融课堂讲授、情景教学、案例分析、学员互动、角色扮演与专家针对于一体,针对高级职业经理的职业知识与职业能力要求,安排“企业运行能力、卓越组织能力、卓越职业能力、职业经理人潜在能力”等课程,突出能力训练和综合素质提升。

三、培训时间

20079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认证

1、学员能力训练随课程进行,教师给出评分;培训知识考试和认证知识考试合并为职业知识笔试,教师阅卷评分。

2、凡通过认真接待能力测试并对其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后,认证通过者,将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颁发《高级职业经理资格证书》。

五、培训费用

1、资格认证培训费用合计7000/人(含认证培训费、教材及讲义费、认证考试测评费、证书及管理费等,原国家企联收费标准为7500/人)。

2、已取得中级职业经理资格证书的企业管理者,参加高级职业经理资格认证培训费合计3000/人(原国家企联收费标准为6000/人)。

六、报名须知

1申报人员接到通知后即可先将报名回执传真至顺义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随后填写《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请登陆网站:www.bec.org.cn下载表格),同时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复印件各2份;2寸彩色照片及认证培训费用正式报名注册。

2.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有关报名、考试、认证和证书颁发等事宜的解释权属北京市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

3.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10日。

报名地址:顺义区工业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08室。

联 系 人:王君眉、孙进松、胡克朋

联系电话:69446844       69425308(兼传真)

 

2007年8月30日  

 

申报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回执

 

姓 名

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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